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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假冒我的货竟要我去买回来” 人大代表孙菊四呼吁公正执法

1998-03-1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经济利益驱动严重妨碍了公正执法,不解决依法行政,企业将无法参与市场竞争。”这是湖南湘乡啤酒厂厂长孙菊四代表在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强烈呼吁。

1996年,湖南宁乡县技术监督局在该县查获了1000余箱假冒的“湘乡啤酒”并予以没收。几名执法人员找到湘乡啤酒厂,声称要企业支付打假费用,并说这些假冒啤酒还可以喝,要求企业“收购”。出于无奈,湘乡啤酒厂从宁乡县技术监督局买回了1000多箱假冒自己品牌的“劣质”啤酒,每瓶价格一元,还收到了技术监督局提供的“发票”。“我们实际上是用一块钱一个瓶的高价,收购了一批酒瓶。”孙菊四说。

当记者询问孙菊四当初何不严词拒绝,这位老企业家愤然告诉记者,他亲手创办了这家湖南最早的啤酒企业,深知打开一个市场很不容易,当时如果不“买”下这些“酒瓶”,今后到宁乡去销售的湘乡啤酒“就可能会不合格”。近两年,这种借打假之名、行敲诈之实的所谓执法行动,企业已经遭遇多次。然而,法院在判决经济案件时,也存在着随意性太大的问题。孙指出,不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不解决执法机关的经济利益驱动问题,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就会是一句空话。(《工人日报》98.3.12关明方大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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